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叫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多少年

以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但是,行为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心态而实施前述行为,不会犯本罪。另外,虽然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物质的行为,但是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同样不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那么,什么叫投放危险物质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以及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投毒罪进行了修订,将投毒罪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包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同时取消投毒罪这一罪名。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什么特征
  
  (一)犯罪客体
  
  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一般来说,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如下:
  
  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
  
  2、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3、在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三)犯罪主体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犯罪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多少年
  
  犯投毒罪(已修正为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本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的大多数的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危害的是个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则不犯本罪。其次,犯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过是不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再次,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需要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不犯本罪。关于什么叫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若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效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市场对于软件的实际需求会直接影响到软件开发的工作,软件研发的这些工程师每天所面临的工作实际上都特别的费脑,因为,软件在表现形式上是非常抽象的......


·深圳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深圳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一)、养老保险公司缴纳14%,个人缴纳8%(深户)公司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非深户)(二)、医疗保险公司缴......


·婚内抚养费案代理词的范文案例怎样写?
      在办理离婚时,往往会涉及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即抚养费的问题。当然,也会有两种情况。一是离婚后抚养费的问题,另一种是还没离成婚,处于婚内抚养费的......


·收到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收到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一、收到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起诉?收到仲裁裁决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其实严格的来说
      其实严格的来说,平时的非机动车只能叫骑行不能叫驾驶,我国在非机动车方面也是制定了很多的法律法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有诸多的篇幅是专门针对非......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河南新蔡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力的提高同时也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国家为保证被......


·遗赠扶养协议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具备的条件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


·雇佣司机肇事逃逸并拒绝赔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雇佣司机肇事逃逸并拒绝赔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一、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吗?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不是领取补偿金的前提,两者无直接联系,用人单......


·一、安全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
      一、安全监护人的定义是什么?安全监护人的定义就是专门的安全员,工作职责当然就是负责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了。安全员,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在车站、......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需要结合法律对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规定进行分析。而在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观方面的内容,那么贪污罪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