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无效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保护

关于遗产继承,想必我国公民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可以由夫妻之间或者子女之间来进行继承。并且在我国遗产继承法当中,其实针对遗产的继承顺序也是有规定的,夫妻双方之间可以是遗产的第一继承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无效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保护?
  一、无效婚姻的遗产继承是否受保护?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继承法上,配偶的继承权是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为前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然就不是合法婚姻,而且自始无效。此情形下,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处理。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作为非婚生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按照我国婚姻法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自然也不享受遗产继承法上的相关规定。因为我国遗产继承法上的继承顺序是以有效婚姻为前提的。不过即使是无效婚姻,但是无效婚姻的子女是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监外执行是哪个部门批准
      监外执行是哪个部门批准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由执行机关批准决定(监狱)。监外执行具体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一般......


·过户无遗嘱继承房产的手续及费用有哪些?
      过户无遗嘱继承房产的手续及费用有哪些?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


·一、自书遗嘱的要求是什么?
      一、自书遗嘱的要求是什么第一,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


·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
      伪造借条共同借款人签名有效吗?无效,借条上的相关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的规定是: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


·职工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


·合同到期两年没签有什么影响?
      虽然我们能够了解,对于合同来讲,这是在维护员工的权利,那么有些人可能会忽视了,如果合同到期,并且没有续签的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来讲,应该有什么......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怎么写?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的内容是:甲乙经协商,同意将?????????????处宅基地做如下协议:???????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费用怎么收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费用怎么收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费用是每件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数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收取费用,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一、无偿租用土地合同范本包括什么条款?无偿租用土地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民法典》等......


·缓刑考验期的期限是多久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