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新区雄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新区雄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建设的加快,国家推出了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的政策。在新区建设过程中,势必会征用到当地的大量农村土地。对于当地农民来讲,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是其最关心的问题。那么,新区雄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针对这个很多人关心的话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新区雄县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现有的农村土地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农村土地的性质按所有权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按使用属性有国家、企业和个人。按征地主体划分,有国家征地、企业征地,新区建设属于国家战略、国家征地,国家征地的补偿标准低于商业开发标准,现行的农村征地补偿项目主要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笔者这里主要界定农村耕地每亩补偿的标准,按常理和惯例,新区耕地补偿应参考近期保定市及周边区域的征地情况。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综上所述,根据新区雄县征地补偿政策,当地农民可以拿到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及青苗费等征地补偿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当地土地年产值为基数确定的,并且,土地补偿费发放到村委会后,原则上应该由村委会讨论,将不低于80%的部分发给农民本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立案前的调查是怎样进行的
      立案前的调查是怎样进行的公检法系统在接到报案、检举的材料后,往往会对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有立案调查的必要,这就是立案前的初步......


·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百分之三十合理吗?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百分之三十合理吗民事诉讼律师收费百分之三十合理吗合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


·夫妻分居3年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3年也不能自动离婚,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当中一般来说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当中一般来说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方想要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那么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


·出车祸责任划分在什么单位?
      出车祸责任划分在什么单位?出车祸责任划分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部门。而且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要在十天内作出认定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这种情况,多半都是因为员工在私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得到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处理结果。因为工伤认定一旦开始,员工可能会视情况......


·拖欠劳动者工资如何补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地劳动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1.5倍的欠薪补偿。《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


·雇佣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如何处罚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
      童工不同于未成年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是禁止招用童工的,但是却可以录取未成年工。那么用人单位要是非法雇佣童工的话,此时该怎么处罚呢?我们将......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