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

在众多离婚诉讼案件中,纠纷的主要内容不外乎两种:一是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一致,二是对于子女的抚养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抚养费用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在第二种纠纷中,一般情况下,一方拥有抚养权,另一方就拥有了探视权,那么,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一、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在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甚至在起诉离婚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离婚的离婚民事调解书中,探望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书、离婚民事调解书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或约定过于模糊不清,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所以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双方约定的探望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信息,减少之后的纠纷。二、探望权约定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由以上我们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知道,探望权是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探视权的实行。但是行使探视权的一方主体不得损害孩子的健康,如果有损害孩子健康的情况出现时,法院可以中止这一方主体行使探望权。以上就是我们对于离婚协议书子女探视权应该如何约定?这一问题的回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铅笔笔迹鉴定需要多少费用
      铅笔笔迹鉴定需要多少费用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


·刑事拘留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批捕会通知家属吗?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


·刑法中对在押人员立功怎样认定
      一、刑法中对在押人员立功怎样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


·合同中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合同中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建筑工程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一、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


·被拘留三十七天会放人吗?
      被拘留三十七天会放人吗?被拘留三十七天不一定会放人,刑事拘留没有三十七天必须放人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


·解除劳务协议的如何赔偿
      劳务协议解除不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路灯安装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
      路灯安装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一、路灯安装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路灯安装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


·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不管我国公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总归来说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房支出对于任何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