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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遗失物品不立案多久?

人们遗失物品不立案多久?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比较粗心大意,在出门旅游的时候遗失一些贵重物品。当事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无法找回遗失物品的时候,就得向公安机关报案了。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要立案,不能无故不予立案。并且,这个立案期限有规定。那么,人们遗失物品不立案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人们遗失物品不立案多久?
  失主报案后,是否立案,需要经过审查审批,只要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会很快审批立案。不予立案的,三日内给与答复。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遗失物品立案的数额是多少?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三、是到遗失物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我国《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的基础上,对拾得遗失物的规则稍作改进,于第109~113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综上所述,人们遗失贵重物品,到公安机关报案是正确的选择,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进行审核,符合标准的,很快就会立案。如果不予立案,公安机关也会告知当事人理由。因此,具体到人们遗失物品不立案多久,要实际情况实际分析。不立案的话,当事人还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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