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受遗赠权的放弃方式有哪些?

受遗赠人是在遗嘱中被指定的可以继承遗产的人,但是遗赠往往附有义务,如果接受了遗赠权就必须履行遗赠的义务,否则就会被取消受遗赠的权利。因此如果受遗赠人如果不想履行以赠义务可以放弃受遗赠权,除此之外,受遗赠权的放弃方式有哪些?
  
  一、受遗赠权的放弃方式有哪些?
  
  受遗赠人有两种情况丧失受遗赠权: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或者放弃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附有义务的遗赠,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参考以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
  
  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受遗赠权如果在两个月之内没有被受遗赠人做出表示,就认为自动放弃了受遗赠权。从道德上来说,如果受遗赠人存在故意杀害、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和伪造篡改遗嘱行为,会丧失受遗赠权,和上一种情形的不同是这是被动丧失而不是主动放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坐牢,但也存在缓刑的适用情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


·劳动仲裁后多久能拿上档案
      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记录到档案内的,所以随时都可以提取个人档案。不过法律有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


·河北省交通伤残鉴定费由谁出?
      河北省交通伤残鉴定费由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


·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付不起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付不起怎么办?离婚协议书的抚养费付不起可以双方协商降低一下抚养费用,或者向法院来进行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用,离婚协议双方......


·先生小孩后办结婚证会被罚款吗?
      先生小孩后办结婚证会被罚款吗?婚生育的孩子上户时需要交纳一定数目的罚款,叫做:社会抚养金,社会抚养金各地的数目不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一、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


·被判死缓最低服刑多少年?
      对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来讲,不能说他一定死不了,也不能说最后还是会死。这要看在死缓期间具体的表现,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话,那么在两年期......


·劳动合同计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计时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A、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


·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需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解除实习协议需要赔偿吗?对于劳动者来说,若是劳动者被公司提前辞退的,公司会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但实习生本来不同于劳动者,大学生参加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