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办法不交社会抚养费吗
一、农村有办法不交社会抚养费吗?
农村居民如果超生违法,就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只是缴纳的基数同城镇居民不同。城镇居民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缴纳,农村的居民按年人均纯收入缴纳,一般来说,农村的收入要低的多。有条件不缴纳的,要经过法院强制执行的。
二、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
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在我国农村户口如果超生的话,也是必须交社会抚养费的。如果不向有关部门交社会抚养费,政府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所以对农村计划生育普法知识教育,是目前各乡镇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既然没有条件就不要超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贷款诈骗多少钱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多少钱立案,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贷款诈骗多少钱立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5.7规定......
·工厂土地使用权费是多少?
土地使用费是指土地的使用者要想土地的所有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缴纳的费用,一般是外商或者是中外合资商要向政府缴纳的基金,那么工厂土地使用权费是......
·被拆迁人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
一、被拆迁人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知情权? 被征收人没有查阅到拆迁信息时,可以写申请书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拆迁信息公开,对房屋拆迁情况进行了......
·离婚按揭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今购买房产的很多都是以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而对于将要结婚的男女来讲,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与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是有很大差距的,同时日后离婚的话,......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一、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能否探视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间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
·国家赔偿立案工作规定是什么
如果我们自身的个人利益受到国家机关或者受到国家形式的权益侵害的话,后续我们是可以上诉要求国家赔偿的,不过对于国家赔偿的规定,当前大部分人都不......
·村民纠纷工程误工费怎么计算?
村民纠纷工程误工费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公司的解散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的解散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经营困难等情况,继续经营对于股东们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可以由股东们进行表决,向法院......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无人伤的处罚标准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
·伪造假合同法院会调查吗
会调查。对于合同的真实性如果不认可,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民诉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