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以此作为计算的基数。一般来说,当事人收到征收通知书后,就应该及时处理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综上所述,计生部门通过立案调查,确定抚养费征收标准后,会送达征收通知书。如果当事人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无故拖延,不缴纳的话,计生部门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缴纳困难的情况,则可以分期征收,或者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伤残鉴定是很好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一、结婚登记所需证件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


·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讨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如果某项权利已过诉讼时效,在诉讼中,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不会保护权利人已过诉讼时效的权利。而就债权债......


·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缴费标准是多少?
      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缴费标准是多少?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缴费标准是1500元,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的无效宣告情况而定。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


·偷税漏税会被判无期吗?
      偷税漏税会被判无期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


·股权转让是否先付款?
      股权转让是否先付款?一、股权转让的一般交易流程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采用电汇、现金......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


·实用新型专利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遗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遗产?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道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