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抚养费可以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现在,您应该知道了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首先应当协商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可以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情况等。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走诉讼程序,通过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一方的月收入情况确定抚养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关于“如实供述”,是指实事求是的、客观的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陈述。在如实供述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性质及刑事责任大小......
·关于双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双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按照200%的工资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
·合同的生效可以分为约定生效?
合同的生效可以分为约定生效?合同的生效可以分为约定生效,是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
·什么是工资条
什么是工资条工资条,是载明每月劳动者的收入情况的纸条。工资条的形式也可以是工资表,作用都是记载各项工资发放、保险扣除等明细。二、工资条的......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一般不会关押在一个地方;应当根据你犯罪性质、层级对你进行分类管理,与你同级处遇管理的的犯人关押在一起。分级处遇......
·离婚分割财产按揭的原则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尤其是80、90后群体中离婚的概率是越来越大,离婚所带来的第一个矛盾往往就是双方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按揭的原则是怎样的?离婚财产......
·公司法修订非货币出资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修订非货币出资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商业活动需要依法实施。因此,在新的公司法修订了非货币出资的相关条款后,相关企业就会关注到非货币出资应......
·临海求是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
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临海市的临海求是司法鉴定机构为临海的朋友提供了司法鉴定服务。选择一个正规的具有公信力的司法鉴定......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刑事处罚辩护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辩护律师在拟定辩护意见之后,应将意见系统化、书面化,即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