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认定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

诈骗是指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金额如果达到一定标准,当事人可以被处以一定的刑罚。不过,在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如果要认定当事人在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具备一定的证据。那认定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认定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诈骗罪的处罚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据的类型较多,包括了人证、物证等等,凡是可以证明案情事情的,一般都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诈骗罪的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刑期,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


·未成年人强奸未遂如何判刑?
      未成年人强奸未遂如何判刑?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


·婚前协议在民政局可以公证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时系民政局备案登记,但不是公证,如果要公证应当去公证处。到公证处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


·一、出轨是否影响财产分割?
      一、出轨是否影响财产分割?出轨显然是影响财产分割的,出轨在司法程序上构成了有过错方,司法机关可以主张对有过错方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出轨如......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区别?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区别?划分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得利益。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可以以投靠父母、子......


·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吗?
      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吗?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具体情况认定如下:其一,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即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


·一、拖欠一年多抚养费是否有违约金?
      一、拖欠一年多抚养费是否有违约金?拖欠一年多的抚养费是没有违约金的。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可......


·新婚姻法 房产公证
      新婚姻法房产公证如果他同意和你一起去做公证,当然可以,而且公证后就有效;其实不公证也行:你写好书面协议,写明婚后所购的某处房产(写明详细位......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所关注的重点,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追究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联的所有人,这些人要对工......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土让字第号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