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如何理解?
6.nj64.com 姜春律师
在司法理论中,我国的法律体系十分庞杂,按照不同的分类原则,既可以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又可以分为复杂法和简单法、还可以分为重法和轻法,但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当涉及到多个罪名、多项条款时,审判人员应按照法条竞合的不同原则进行认定和判断,那么,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如何理解?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应如何理解?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同一法律的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规定的犯罪构成时,应依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分别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同一法律内部条款之间,也可能存在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的关系。这种情况既会发生在普通刑法之内,也会发生在特别刑法之内。普通条款是指在一般场合普遍适用的刑法条款;特别条款是指在普通条款基础上附加特定条件、在特别场合适用的刑法条款。例如,刑法第266条是普通条款(诈骗罪);刑法第192条至第198条是特别条款(金融诈骗罪)。定罪量刑时应视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采取不同原则。一、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同一法律的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时,在通常情况下,应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论处。这也是因为,立法者在普通条款之外又设特别条款,是为了对特定犯罪给予特定处罚,或因为某种犯罪特别突出而予以特别规定。因此,行为符合特别条款时,应按特别条款的规定论处。二、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同一法律的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时,在特殊情况下,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即按照行为所触犯的法条中法定刑最重的法条定罪量刑。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以下两种情况:1、法律明文规定按重罪定罪量刑例如,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节第140条规定的是生产、销售一般伪劣产品的行为,第141条至第148条规定的是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的行为。因此,第140条是普通条款,第141条至第148条是特别条款。行为既符合特别条款又符合普通条款的规定时,原则上依照特别条款的规定定罪量刑;但如果普通条款处刑较重时,则按照普通条款的规定定罪量刑。2、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按普通条款规定定罪量刑,但对此也没作禁止性规定,而且按特别条款定罪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时,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定罪量刑。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许多特别条款规定的犯罪并不轻,但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条款的法定刑,如果绝对地采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定罪量刑,就会造成罪刑不均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刑法没有禁止适用重法,或者说只要刑法没有指明适用轻法,为了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就应按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定罪量刑。3、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触犯的是同一法律的普通条款与特别条款,否则,应严格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2)同一法律的特别条款规定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普通条款规定的法定刑,而且,根据案件的情况,适用特别条款明显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3)刑法没有禁止适用普通条款,或者说没有指明必须适用特别条款。否则,必须适用特别条款。即当刑法条文规定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时,禁止适用普通条款,或者虽然没有这样的规定,但从立法精神来看,明显只能适用特别条款时,禁止适用普通条款。综上所述,关于法条竞合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较为复杂,在审理中导致罪名和法律条款出现交叉,就要遵循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但对于符合从重量刑规定、以及为了保证罪行与刑罚相适配这两种特定情况,则要遵循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
·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
·民事诉讼起诉费多少钱
民事诉讼起诉费多少钱一、民事诉讼起诉费多少钱(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
·变更法人股东会谁主持?
变更法人股东会谁主持?由原法人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未免除职务之前应当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主持召开股东会。如果,他不履行或者......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养成分的流失,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营养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有......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1、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汇票交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贴现,填制一式五联......
·一、车辆脱审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车辆脱审出了交通事故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吗?车辆脱审出了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车辆脱审不是交强险免赔的法定事由。《交强......
·公房承租权遗嘱继承可以吗?
公房承租权遗嘱继承可以吗?不可以对公房承租权进行遗嘱继承,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
·农民工欠薪仲裁申请是否可行
一,农民工欠薪仲裁申请是否可行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根......
·工地受伤能报农村医保吗
不能。在工地上做事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是不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申报,然后由工伤保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