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在租赁房产市场中出现了群租房这个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在租赁房产市场中出现了群租房这个新物种,由于群租房的条件相对有限,居住人口多、密集度高、大多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因此,先后出现了多起盗抢、火灾,甚至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为此,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对群租房实行严管,那么,上海市群租房新规定是怎样的呢?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如实向出租人告知居住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增加居住使用人的,还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不得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二)遵守业主管理规约,不得损害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三)不得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四)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结构或者实施其他违法搭建行为。综上所述,关于上海市群租房新规定,主要是对群租房中每间房的居住人数量、每个人的居住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违建、危房、改变用途的均不得作为租赁用房,房间数十间、租住人十五人以上要有专人管理并登记备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与严厉处罚。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喝了白酒多久能开车
      白酒的度数一般都会很高,喝二两38度的白酒就相当于喝了两瓶啤酒,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时隔10个小时以后才能开车的,基本喝1斤白酒24小时内不驾车,喝半斤......


·谁来进行提审:
      谁来进行提审:对于我国民事案件的提审裁判权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分别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者是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这三个机构都可......


·离婚后抚养费医疗费是怎么进行承担的?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自己现有的生活,但是对于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孩子的夫妻来说,在离婚后还常会为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


·工伤鉴定为10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为10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0级工伤所得的赔偿: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


·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是哪些
      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是哪些一、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是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持枪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
      我们国家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法律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它既是我们的保护膜也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利剑。了解法律可以帮助我们防止自己的权益被侵害......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才可以终止合同......


·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要支付?
      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否要支付?辞退员工补偿金是如果是存在着把你所规定的违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进行支付的,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1、职工......


·怎样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我国的基本政策就是依法治国,对于违反法律的人国家和政府决不姑息,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就是一项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应该要加以举报才......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合同内容包含哪些内容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时间段、工作性质和内容、在劳动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