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

醉驾,是一个非常恶劣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醉酒,人们都是处于一个迷糊的状态的,对一般的事物判断都有一定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是非常的危险,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可能,我国法律将醉酒驾车定性为危险驾驶罪,应该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的。那么醉驾要请律师吗,处罚标准怎么样?
  
  一、醉驾多长时间开庭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醉驾的酒精含量标准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
  
  2、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三、醉驾,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驾纠纷要请律师吗
  
  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处拘役,请律师或是委托亲朋辩护也没用,找与属地法院领导或是刑庭庭长及其主审的法官有交情的亲朋说情还有可能会从轻一点。
  处罚标准怎么样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醉酒驾车,具有危害社会安全的可能,应该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车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吊销机动车的驾驶证,五年之内不能够重新的取得机动车的驾驶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暑假工没签劳动合同能随时离职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


·走私核材料罪能判多少年?
      犯走私核材料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
      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呢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


·过退休年龄人的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过退休年龄人的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继续被其他单位聘用从事工作,在发生交通事故损害......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


·一般情况下欠条借条哪个好打官司?
      二者没有哪个好打官司的说法,都差不多。官司没有好打的,从搜集证据起诉到审判完结,都是比较复杂的。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两种条据......


·山东社会抚养费政策法规
      山东社会抚养费政策法规1、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


·办理再婚登记收掉离婚证吗
      再婚登记收掉离婚证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一、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费用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