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从而两人才开始分居生活的,而在分居期间可谓是各过各的生活,彼此之间也不会履行夫妻义务。这样的情况久了之后,难免就会有离婚的念头。那通常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解答这个疑问吧。
  
  一、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能进一步回答夫妻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的问题。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离婚方式就是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难以达成协议的话,那男方或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就是诉讼离婚。夫妻起诉离婚后,法院并不一定会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诉讼离婚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过法院调解难以复合。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与结婚一样,离婚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要么向民政局登记离婚,要么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居并不能导致夫妻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二)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其实我国并不存在夫妻自动离婚的情况,要先解除婚姻关系的,肯定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因此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这个问题就显得很没有意义,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协议离婚的话不会考虑具体分居的时间,不过如果是诉讼离婚,则要求夫妻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分居的时间需要持续两年以上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


·2023营养费多少
      营养费多少钱一天?因为一些意外事件给公民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会给其自身的营养造成一定的流失,因此在作出赔偿的时候,其中就会涉及到营养费方......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按照规定,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需要找一个承销人,而在我国,证券公司是主要的债券承销人。债券承销分为多种方式,......


·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流转吗?
      一、宅基地界定标准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期限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


·行政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行政和刑事拘留的区别主要是: 1、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


·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一、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身体健康权纠纷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


·职工接近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职工接近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职工接近退休年龄按照习惯性的做法,要是接近退休职工合同到期的话,则此时所在单位会在剩余的期限内与职工再次签......


·有哪些?
      有哪些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一、有哪些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


·工地资料替签有什么后果
      替签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除非是被授权签字,则其可以免于承担。例如:如果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居民身份证在异地丢了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在异地丢了怎么办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允许公民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的更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