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估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估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估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本工程各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四)工程简介:
  
  二、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
  
  本工程施工中主要执行以下国家规范、规程标准:
  
  (1)《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12-2009
  
  (3)《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DB440300/T6-1999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1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
  
  (6)《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6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11)国家、福建省、厦门市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
  
  三、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根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部以此为目标进行进度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一般。监理工程师遵循“独立公正、遵约守法、严格热情、刨新提高”
  
  的原则,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配备专业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监理。四、法律、法规、建设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 本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整个工程施工阶段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本工程的施工均按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单施工,有关变更均有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同时执行“内部三检制度”,使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达到单位工程合格等级要求。五、新技术应用情况本工程在整体施工阶段未应用新技术,施工技术措施能及时有效的落时。 六、设计单位配合情况 对于工程上的一些技术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能及时答复,避免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展,本工程满足设计功能和设计指标。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 单位工程的质量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工程的质量应该达到合格的标准才能投入使用,对于项目中,所属的任何一个单位工程不合格,那么整个项目都是不合格的,并且通过修整,加固等再重新进行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一、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如果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货币的话,那么,这笔补偿费包括哪些呢?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吗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于绑架犯罪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构成要件。实践中,对某个行为进行构成绑架罪判定的时候,就需要了解清楚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内容。接下......


·怎样写好二审代理词?
      怎样写好二审代理词?二审代理词被上诉人____公司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本公司的委托,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扬___二终字第___号加工承揽......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


·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举证责任倒置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1、是指在侵权诉讼案件中。2、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


·合伙企业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
      合伙企业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肯定要发工资,虽然是股东,但如果在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如总经理、总监、技术人员等,就应该发工资。工资的发放形式可以......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进行......


·新刑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标准
      新刑法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处罚标准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