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

安置房不是说绝对就不可以进行上市销售的。而且现在很多小区都是安置房和商品房相互叠加存在的,不过如果说想要上市交易安置房的话,对于安置房还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我国公民,买卖安置房都首先要注意这些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锡市安置房上市交易的要求是什么?
  一、无锡市安置房上市交易的要求是什么?
  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如果安置的土地性质是集体,那么只能做为宅基地在集体内部转让,不能上市交易;土地证性质是国有是能上市是可以买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买安置房注意事项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无锡市政府规定,如果说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的话,这种就不能上市交易。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土地的话,就可以上市交易,这和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您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产权性质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怎么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两个人过不下去了,双方选择离婚也未必是件坏事。但是,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汽车维修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汽车维修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汽车维修设备购销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订地点: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


·国家规定
      国家规定的醉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大于80毫克,像这种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150的话肯定无疑已经构成了醉驾。现在我国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重新计算起诉时间吗?1、讼时效中止,中断后都是要重新计算起诉时间的,但是,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时间点是不......


·单方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工伤认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怎样
      当完成了相关的工伤鉴定之后,相关的鉴定部门在工伤鉴定的结果出来之后会给申请人提供一个工伤认定的认定报告,也就是您比较熟悉的工伤认定书了,当然......


·一、未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