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犯罪客体的特征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客体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 公共场所,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共场所就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场所,它不仅包括人员集中,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方,还应包括人员分散,人们活动不多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如小街、荒郊等,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自由往来而不属私人所有,这也应属于公共场所。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普遍认为第二种观点能比较正确地反映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公共秩序
三、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相信通过阅读上面这些资料,您对于寻衅滋事罪犯罪客体的特征是什么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寻衅滋事罪的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是一种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和非公共场所,因此不仅仅是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在非公共场所也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希望上面这些资料对打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要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在离婚官司中,聘请律师的人更多了,自然由律师提供帮助,争取更多利......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
·工程承包与分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工程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您非常重点关注的,因为毕竟对于规模比较宏大的工程它涉及到一个承包和分包,法律当中都有明确规定,那么,工程......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争取免除死刑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我们在进行选择一个合适的融资的方式的时候,是需要对不同的融资的方式的特征以及特点进行比较的。股权融资和债权......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
合同订立制度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随处可以听到合同两个字,似乎只有签订了合同才能有所保障。然而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需......
·分期付款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在于
分期付款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在于,购买比较昂贵的奢侈品或者购房时会发生分期付款的情况,属于一种财产性的分期付款合同,而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伤......
·监狱要怎样对待癌症犯人
罪犯服刑期间身患癌症,监狱医疗机构应当给予治疗。《监狱法》第五十四条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
·并购基金发行对券商有什么好处
并购基金发行对券商有什么好处一、并购基金发行对券商有什么好处券商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并且了解行业政策,与上市公司发行并购基金首先会充分利用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