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参考以下两个因素: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给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尽管双方曾经协商过子女的抚养费,但是我们知道,现在养育一个孩子很不容易,需要投入大量的金钱。子女在未来的生活当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一些意外的支出,比如说为孩子提供特殊的教育费用,比如说为孩子购买额外的一些保险,甚至孩子会存在出国读高中的情况。考虑到这种意外后,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时除了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来确定子女的抚育费或者是通过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来确认子女抚养情况时,最好对未来要发生的以外支出有所约定。即便对未来发生的具体支出项目目前尚不能明确,但是可以在协议当中约定一个总的负担原则,防止过几年之后,由于费用的产生双方再次产生矛盾。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离婚,双方就没有了法律关系,双方就要分开了。离婚,不仅仅要考虑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还要考虑到双方的家庭等很多的情况,所以,双方在恋爱时就应该考虑清楚,这个人是不是值得自己付出一切去结婚的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首付不退吗?
      一、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首付不退吗?这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


·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是怎样的商标侵权是一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我国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标准,那么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


·开除员工代通知金怎么算
      开除员工代通知金怎么算没有提前通知的还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


·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
      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一、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算童工吗?根据法律规定2000年生的不算童工,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工。不......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2023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规定是什么
      伴随着房产的实际转移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等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我们必须同时要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其实现代人应该对土地......


·许多人都需要租房子
      许多人都需要租房子,您在租房子的时候都会遇到缴纳押金的问题,缴纳押金其实是对于双方的保障,在房东觉得你没有损坏房屋的财产以及物品的时候,你进......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挂靠”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专用名词,很多企业因为资质不够需要挂靠到有资质企业开展承包工程业务。这中间,......


·一个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
      一个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的,那么上市公司聘用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吗?根据合同......


·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