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随着现在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出门选择开车,这也导致

随着现在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出门选择开车,这也导致了一系列交通问题的出现,我们都知道,现在酒驾醉驾已经入刑,国家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惩酒驾醉驾人员,然而关于酒驾醉驾的规定有不少人还存在着疑问,如何才能算是酒驾醉驾呢,停车场醉驾属于犯罪吗,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关于上海地区的一些规定,上海停车场醉驾属于犯罪吗。
  一、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二、上海醉酒驾驶怎么处罚
  2017年1月,浙江、上海、江苏出台了醉驾案件的最新规定,有六种类型属于情节比较轻微,可以免于刑罚处罚,在具体认定上:1.除外原则:认定为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应绝对排除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认定为醉驾情节轻微的,原则上也应排除具有从重处罚情节。2.分析方法: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如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态度,如主动停止醉驾或者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犯罪的动机或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如为救治他人而醉驾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导致醉驾的;等等。3.参考类型: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一)、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二)、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三)、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四)、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五)、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六)、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相信您从上面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针对上海停车场醉驾属于犯罪吗这个问题是要具体分析的,我们也可以从上海地区新出的这个规定中看出,对于在停车场挪动车而未造成危害后果者可以免于处罚,也就是说他必须对相关法益造成了侵害或者威胁,如果只是单纯的在停车场挪动个车位,显然不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可免于刑事处罚,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逃逸致死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致死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逃逸致死需要报警处理,然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2、在确定属于肇事......


·认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


·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


·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
      在当今这个网络化时代,微信的应用是普遍的。之所以能够走进大多数人们的生活,主要原因之一是其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例如可以用于转账,支付等等。但是......


·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外观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什么(一)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所谓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设备供货合同范本: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


·遗嘱与赡养义务冲突吗?
      遗嘱与赡养义务冲突吗遗嘱附有赡养义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一......


·对于分居2年怎么证明?
      对于分居2年怎么证明?一、对于分居2年怎么证明?协议离婚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了。但是诉讼离婚一定要证据证明你们因感情不......


·交通事故审判赔偿计算的相关公式有哪些?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交通事故的发生逐年增长,每年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不计其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越来越受您的关注,在交通......


·一、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怎么办?买卖不破租赁无法交付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交付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


·我国法律上规定包庇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