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绝大多数驾驶人都应该知道,醉酒驾驶是酒后驾驶行为中性质最为严

绝大多数驾驶人都应该知道,醉酒驾驶是酒后驾驶行为中性质最为严重的一种,醉酒驾驶人不仅会被吊销驾照五至十年时间,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半年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尤其是醉驾人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吊销驾照终身并以危险驾驶罪被判罚,那么,货车被醉驾小车追尾需要承担责任吗?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某个案例,在高速路上,顺德一酒店老板阿强醉驾追尾正在爬坡的大货车,当场死亡,被追尾的货车司机却离开了现场。日前,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一审判定被追尾的货车司机肇事逃逸,根据过错大小,对死者家属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的损失93万余元,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货车司机应赔偿46万余元予原告。此判决一出,舆论场一片哗然。不少人同情货车司机,对醉驾追尾者仅承担次要责任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质疑司法不公,怀疑背后有猫腻。其实,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不过,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其中确有与纯朴感情和朴素法律意识不符的地方,因而会有不少人对判决结果感到不可思议。但这个案件毕竟是一个法律问题,我们必须运用法治理性和法律知识予以解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许多人一听到醉驾和追尾,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醉驾追尾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被追尾一方没有责任。其实在法律上,这个结论并不是永远成立的。比如,前车突然停车,或者车速低于最低限速、违规变道、超车、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形,都会减轻另一方的责任。本案中,公安机关认定货车司机驾驶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故而减轻了死者阿强的部分责任。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道交法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为了能让公安机关迅速查明真相,及时分清责任,有效化解纠纷,特别要求: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于那些不顾他人死活,既不救人也不报警的肇事逃逸者,法律规定了十分严厉的法律责任,即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本案中,之所以没有让货车司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就是因为追尾司机阿强的醉酒驾驶过错。不管货车司机主观上是否肇事逃逸,但其在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却是客观事实。正因为其离开现场(逃逸),才使一些能够证明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不复存在,让公安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真相,难以作出阿强应承担全部责任的结论,因而只能认定双方都有过错。在笔者看来,货车司机的主要责任是肇事逃逸加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具体到赔偿数额,扣除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让双方均等分担,合理合法,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综上所述,关于货车被醉驾小车追尾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在正常情况下,被醉驾人驾驶轿车追尾的货车,不仅不应承担责任,而且应追究醉驾人的赔偿责任,但在类似上述案例的特殊情况下,如果被追尾车辆的驾驶人逃逸、车辆相关标识也违反了法规的要求,则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一,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先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书下来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二、申报......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害的人。二、误工费的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车祸误工费还赔偿哪些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车祸误工费还赔偿哪些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


·工伤认定之后 接下来做什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


·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规定
      民事案件的举证期限如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


·怎样快速离婚
      怎样快速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凤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095元/亩;集......


·按揭房没有他项权利证可以吗?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房价也越来越高,现在好多的年轻人都选择了贷款买房,在贷款之前是要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的,那么按揭房没有他项权利证可以吗......


·植物新品种权派生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说到植物,可能很多人认识的植物都没有几种,更不要谈说植物新品种权了。但是这种权利又很重要,就像发明了东西有专利一样,这也相当于一种专利。那么......


·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辩护代理意见书的注意事项有: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