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我国杭州市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杭州市的劳动者每年到了夏季以后,在顶着烈日炎炎的气温工作的同时,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杭州市高温费的相关政策。国家其实颁布高温费已经有好多年,每年到了夏季以后,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也会按照国家的规定及时的发放高温费的,不过高温费是有可能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调整的。
  
  一、我国杭州市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在高温季节,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规定杭州市劳动者的夏季高温补贴从140元到225元不等。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差距,主要还是因为要结合员工具体的工作环境而发放的。虽然国家是统一规定33℃以上都可以领取到高温费,但是因为工作岗位的需求,实际上夏季有些工人的工作环境真的是非常恶劣的,这些工人的夏季高温补贴费就高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人死后遗嘱的有效期多久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


·服刑期间可以假释吗
      可以。《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1、《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在交警认定责任事故之后,双方应当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赔偿可以协商的话,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


·非法集资检察机关是否可以介入?
      一、非法集资检察机关是否可以介入?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非法集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而人......


·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有哪些
      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有哪些相关规定一、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在商场摔伤怎么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分析。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商场就要......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
      《民法典》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


·自诉类案件和公诉类案件的区别
      自诉类案件和公诉类案件的区别一、自诉类案件和公诉类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水利工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对于水利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把......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四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