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校车超载事件2023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虽然我国在过去一段时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逐渐为各大学校添置了校车,以解决未成年人上下学的安全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因此就有这样的问题:校车超载事件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校车超载事件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法律依据
  
  1、刑法修正案九只是对校车和旅客运输车的超载、超速行为规定为了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对具体情形并没有做出规定,所以具体情形要等相关的司法解释出台。刑九已经施行,相信司法解释很快就会出台。
  
  2、刑法修正案(九)11月起正式实施,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个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今后将升级为犯罪。
  
  3、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4、新法不仅约束司机,还同时约束了客车实际所有人和管理人,乱来都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同时提到,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超员、超速多少算是“严重”,算达到入刑标准,将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
  简单来说,校车超载超员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法律的问题,还需要加大对基层校车驾驶、服务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提高自身素质,逐步适应校车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公民自己骑单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公民自己骑单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公民自己骑单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如果是自己骑车摔倒的,则属于单方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


·一、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


·在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任职,他们从事自
      在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任职,他们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报酬,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活动,这也称之为劳务费。那么劳务费用包括哪些?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裁决规程》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


·贩卖信息罪怎么判刑?
      贩卖信息罪怎么判刑?责任怎么追究?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信息,就比如说一些姓名,籍贯,电话号码等。这些信息是离不开我们的,但是总......


·聚众哄抢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纠集多人哄抢公私财物,可能涉嫌构成我国刑法上的聚众哄抢罪。作为侵犯财产的犯罪,哄抢的数额需要达到一定标准。也就是说,只有情节严重或者数额达到......


·非法吸存和非法集资区别在哪里呢?
      区别如下:1、概念方面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集资罪是指......


·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公司可以吗?
      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公司可以吗?一、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公司可以吗?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公司是可以的,知识产权要出资的话,需要经过专门的评估机构......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份公司运作的实务中,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广大......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诽谤罪和侮辱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但它们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那么,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呢?在实际案件中,诽谤罪和侮辱罪......


·施工合同的工程欠款
      为解决当事人在合同效力、解除条件、价款结算、质量缺陷等方面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0月制定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