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诈骗罪判几年

刑事犯罪都有自己侵害的客体,而在一些类似犯罪当中,实际侵害的客体可能是一样的,这点并不奇怪。但对于诈骗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而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呢?在对诈骗行为做出认定的时候,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一)罪与非罪
  
  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二)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
  
  三、诈骗罪判几年
  
  诈骗罪量刑标准:
  
  1、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2、有下列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退赃或退赔的;
  
  (2)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3)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综上,对于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法律中规定为公司财产的所有权,但因为我国法律中没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此罪,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构成此罪的其实只能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对此罪做出处罚的时候,要做到罪刑相适应,那此时就需要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怎么立遗嘱财产只留给亲生的孩子?
      怎么立遗嘱财产只留给亲生的孩子?即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对财产的归属作出明确的安排。《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应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滥用出资人权利应承担什么后果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滥用......


·走私武器、弹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


·职务发明专利法律性质是什么?
      职务发明专利法律性质是什么?我国《专利法》第6条中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为......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一、小孩在超市摔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小孩子在超市里摔伤,这要看摔伤的原因是超市的环境因素造成的,还是自己的不当行......


·敲诈勒索罪入刑标准安徽省如何规定的?
      敲诈勒索罪入刑标准安徽省如何规定的?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对于很多家庭来讲,房产都是其中比较重要的财产。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往往也会就房产要求进行分割。但是,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呢?相信很多人对此......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通说认为,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


·国家赔偿用请律师吗?
      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自职权的时候如果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依照相关的法律要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赔......


·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
      现在租房都会遇见交纳押金的情况,如押一付三、压一付二等等方式,而且在租房合同上面有关于押金的条款,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押金是可以退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