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有哪些?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做投资的人越来越多,炒股作为投资理财的一种捷径,自然被投资者所接受。想通过炒股来赚钱的很多投资者还是愿意多花时间去了解和学习,为了让更多股民朋友们学到炒股知识,我们今天就来讲讲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及相关知识点。一、什么是股权登记日,什么是配股、转配股?股权登记日:是由上市公司所指定的,凡是这天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享有该公司所给予的分红派息或增资配股权利,有权出席股东会。配
  股:是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 旨在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
  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转配股目前不上市流通。《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什么是除息日,填权,除权,贴权除息日即指上市公司对股东派息,分红之日,股权登记日下一个交易日即是股权除息日。上市公司将股票这一年度的领息认股等权利进行解除的一种价格调整,除息即在股票的市价中减去现金股息,公司对股东分配股息。当上市公司年终派息,或分红,送红股、增资配股后,就要对股票的价格进行除息除权,股票除息除权都要提前一星期公布,除息除权后的价格即为除净价格。在一般情况下,除息除权后,股价都比原除息除权前要低。但如果某一股票投资者非常喜爱,会出现该股票的价格迅速上涨到原来的价格区域,这种现象叫填权。除权是股份有限公司中一个具有独特含义的概念,字面含义是除去分配股票的权利。据法律理论,除权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一营业年度结束时,采用发放股票的方式分配给股东利润(也可称分红)。“贴权”相对于填权而言,如果上市公司在年终时进行分红派息、或送红股、增资配股后,该股票即进行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以后,如果该股票不受投资者的喜欢,价格就会下跌,比它的除权除息价还要低,这种现象,叫做贴权。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股权登记日是股东领取股利的权利登记截止日期,而除息日是领取股利的权利和股票开始分离的日期,除息日在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所以,从除息日开始,新购入股票的投资者不能分享本次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在股权登记日购买的股票还是能享有公司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如一家公司要分发股利,于是确定4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那么在这一天大盘收盘之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都可以享受到分发的股利,晚于这个时候持有的股东不能享有该权利;在第二天(4月6日),公司把相关的股利分发给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这个日期就是除息日。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和相关知识的解释。炒股对于一般的股民朋友来说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不要一味抱着侥幸的心理,要通过长时间的摸索和学习,才能既赚到钱又不至于赔钱,希望我们的解答可以帮到忙。更多相关知识可进入网查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人独资企业优点和缺点有哪些?
      法人独资企业优点和缺点有哪些?1、优点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优点为:(1)企业资产......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客体......


·职务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多少钱?
      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若希望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要按照既定规定流程做工伤鉴定的,在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按照鉴定登记支付一......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一、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


·一、误工费休养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误工费休养时间以什么为准?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证明建议的休息治疗时间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用合同章不备案违法吗?
      合同章不备案违法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印章是需要备案的,如果不备案是不能启用的,所以公章不备案启用是违法的行为。  《民法典》(2021......


·交强保险赔偿金额限制吗?
      交强保险赔偿金额限制吗?一、交强保险赔偿金额限制吗?交强保险赔偿金额是有限制的,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一般是12.2万元,如果投保人......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当中或者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在有效的期限内进行投资的实际缴纳......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一、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是如何构成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


·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纠纷是怎样计算的
      对于公司内部人员来说,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行为,那么,损害公司财产属于侵权纠纷是怎样计算的,对于怎样计算,首先是企业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