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大城市为了抑制不断上涨的房价,因而会采取一些措施来进
一、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指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则支付给名义买房人一笔酬金或者房屋的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作为对价。借名买房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自身条件不能够买房或者不满足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因此借会采取用他人名字的方法以达到能够实际买房的效果,或者能从中减少买房出资。有时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一些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借名买房虽然没有明确通过法律规定禁止,但是根据我国对房产的登记制度来看,借用别人的名字买房是规避行政法规和损害国家保障房体系的行为,不提倡这种做法。至于为了借名买房而签订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该协议应属无效合同,通过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二、借名买房负担的贷款由谁来还
买房如果一次性付清自然最好,但是通常除了支付首付以外,还会向银行贷款,那么问题就出现了。通过前面的讲述,借名买来的房屋是属于被借名一方的,而现阶段银行政策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在银行的记录来看,还贷的自然是被借名的一方。但是可能被借名一方没有足够的钱还贷,如果借名方不按时还贷,就会造成银行与被借名一方发生纠纷。由于借名买房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能根据借名贷款来要求借名方承担责任。这里顺便说到对借名买房的处理,对借名买房这种情形来说,房产是属于被借名方的,但是被借名方要归还借名方的出资。也就是说,在借名方和被借名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至于因借名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过错由双方承担。不管是在哪个地方,购房肯定都是要严格按照当地的规定来操作的,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话,此时采取借名买房的方式只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毕竟此时房屋实际登记在他人的名下,一旦对方反悔那自己维护权益就会比较困难,而在这方面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告诉单位吗?
劳动者收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表示出足够的诚意以帮助劳动者,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的。但是如果职工选择自己向劳动......
·对于侵吞公款罪多少入罪?
对于侵吞公款罪多少入罪?1侵占公款案(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一、两种公司区别总述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
·一、遗嘱过户没公证有效吗?
一、遗嘱过户没公证有效吗?有效,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爷爷写的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的办法具体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
·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合法吗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必须的,然而,有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便把劳动合同收走了。那么,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合......
·刑事诉讼法不予取保的情形包括什么?
缓刑、取保候审都是针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处罚结果。如果犯罪分子想要争取这两种处罚,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有资格争取缓刑和取保候审。但是相关法规......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否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根据当事人的不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1)由承担人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承担契约。这种契约一旦成立,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即产生并存......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