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相信您都知道,诉讼是个比较复杂的程序,然而却也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现实中,有的人在需要追讨欠债的情况下,往往就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自然也就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务,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2、面对欠债果断出击。在市场经济情形下,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当事人就要果断出击。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3、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4、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5、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诉讼之后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二、诉讼讨债要注意哪些事项债务纠纷需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多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证据效力,调解过程中对事实的承认,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3、财产保全,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法院可基于另一方申请或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4、继续履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债的,应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法律专业的人员都知道,当事人若想要在诉讼中获胜,就一定要掌握充足的证据,也就是说证据是决定诉讼胜败与否的关键。但可恨的是,当事人却常常偏偏会遇到举证苦难的情况。要是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收集证据,而至于诉讼讨债要注意的问题,上文中也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的分......


·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了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以减轻劳动者的经济压力。我们知道......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在公司,股权就代表着自己在年终的利润所得,同时股权还代表着在公司所拥有的地位是如何的。合理的将股权进行分配,是有利......


·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保险欺诈的法律特征及犯罪构成是什么?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


·债转股企业依法享受的优惠条件
      1、新公司因停息而增加的利润,其所得税返还给原企业(原企业经变更登记已注销的,返还给原企业出资人),但只能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同时......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我市四城区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本轮调整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民事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


·诉讼时效中止的意思是指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意思是指什么?诉讼时效中止的意思是指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好处费写成了借条应该如何处理?
      好处费写成了借条应该如何处理?1、好处费写成了借条可以通过搜集大量的证据,证明确实并不存在着借款的事实即可。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


·《民法典》中的近亲属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中的近亲属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中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


·套取资金多少以上会立案
      要根据套取资金涉嫌的具体罪名来确定。套取资金的行为一般会以贪污罪或者诈骗罪定罪处罚。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金额满五千元及以上的,而诈骗罪的立案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