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多少

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多少会被拘留,工人如何讨薪?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很多劳动者都有遇到过,甚至有的公司直接搬走了,工人想找都找不到。工人辛辛苦苦工作,就是为了每月能拿到薪水养家糊口,公司这样的拖延行为伤透了员工的心,员工也已不再信任公司。那么,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多少会被拘留,工人如何讨薪?请看下文。
  
  一、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多少会被拘留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并非说拖欠劳动者工资一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明确表示拒不支付或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
  
  (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转移财产、逃匿的行为:
  
  1、 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2、 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
  
  (三)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
  
  (四)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二、欠薪可以这样讨
  
  在老板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进而引发一系列的劳资暴力冲突。这样不仅仅无法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反而让劳动者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恶意欠薪入刑对于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恶意欠薪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欠薪者隐匿财产或故意不支付的行为,让没有侦查权的行政机关和劳动者本人举证,根本不现实。恶意欠薪入刑后,取证的责任就落在了具有侦查权的公安部门身上。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除了这条公诉路线,还有哪些合法途径来解决讨薪难呢?陈爱萍律师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劳动者还有5条路可走。
  
  1、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3、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
  
  4、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所以,劳动者平时一定要注意固定和保存相关证据。
  
  一般情况下,公司每月都会及时发放工资到员工的账户中。如果没有发放,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多少会被拘留?一般政府会责令公司履行,但如果公司拒不发放,就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工人在讨薪的时候,单靠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并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定情形有哪些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


·一、结婚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彩礼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般事故在解决纠纷时应该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赔......


·高空坠物至财产损坏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高空坠物至财产损坏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因为高空坠物而砸坏他人的车辆的话,这肯定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即使当事人没有办法证明该物品的使用......


·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一、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


·遗产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我国在继承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继承主要会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遗产,遗产,从表面含义上来看也就是留下来的财产。在我们的实......


·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一审举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


·处理未成年犯罪原则有哪些规定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


·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在生活中,如果办理移民或是继承遗产等等都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如今,成都流动人口逐渐增多,很多人都不太熟悉定居在成......


·私募基金退出缴税吗,该怎么退出?
      私募基金退出缴税吗,该怎么退出?私募基金的根本目的在于筹集资金,当资金筹集完毕或者出现其他的私募完毕的事项,私募过程就算退出了。私募基金是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