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一些企业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就会面临破产,甚至被一些大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法吸收合并是有一定法律程序的,否则就是非法竞争,吸收合并,那么,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即公司兼并,一个公司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与公司新设合并不同,公司新设合并是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吸收合并所需提交文件:
  
  一、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应该已经有所了解,公司吸收合并要么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其他公司解散,要么几个公司合并,合并的各方解散,这种吸收合并方式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也有利于人才的充分吸收利用,通过正当程序整合公司,就会避免恶性竞争,非法合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否可以继续
      一、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否可以继续审查起诉阶段批捕是可以继续。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在我国非法集资如何定罪
      可能生活当中多数的普通公民会将非法集资和诈骗混为一谈,虽然非法集资和诈骗本质上是属于两种罪名,但是其共同的目的都是要骗取受害者的金钱。不管是......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共同合意。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合同也就难以签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


·一、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一、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
      离婚写监护权好还是抚养权好?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一、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


·一、建设工程分包转包有什么区别?
      一、建设工程分包转包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


·套路贷立案后抓人流程是怎样办理的
      套路贷立案后抓人流程是怎样办理的一是当获取证据不够充分时,可能对涉案人员先采取拘传,这是最轻的一种强制措施,即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其持续时间12......


·离婚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怎么判?
      中国人的传统观点就是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必须要买房,而现在这样的情况也不少,当然男方在结婚之前买房的有可能是全款购房也有可能是按揭贷款购房,当然......


·重婚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谁
      重婚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


·工亡能要求130万赔偿吗?
      工亡能要求130万赔偿吗工伤死亡赔偿是根据不同地区,支付的赔偿也不同。目前一般在80万到150万之间。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