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个人债务需共同财产偿还吗

夫妻个人债务需共同财产偿还吗夫妻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用共同财产偿还,那么,夫妻个人债务需共同财产偿还吗?弄清楚这一问题,有利于解决相关法律纠纷。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另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总的来说,夫妻个人债务原则上应由个人偿还,但若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同时,应当注意以个人名义所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本文没能解决您的困惑,或者您需要任何法律帮助,请及时与的律师交流,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开发商延期交房退房是否可行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此时自己的合法利益是受到了损害的,因此有的人就想要退房,同时要求开发商退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从法律......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打假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打假价格欺诈的行为有哪些?打假价格欺诈的行为主要有: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多少资金?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多少资金?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


·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稳定,但是抢劫的人数也很多,抢劫不仅有损我们的财务还有可能对我们的人身受到伤害,抢劫罪的法律常识也显得尤为重要,抢劫罪要哪些......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


·无证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判定
      无证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判定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


·零口供认罪都有哪些过程、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在当今的社会中,犯罪案件的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案件的办理后破获也成多元化发展。许多犯罪分子以为不招认或者零口供就能躲过法律的制裁,但法网恢恢疏而......


·2023酒后驾驶摩托如何处理?
      酒后驾驶摩托如何处理?酒驾一般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分类》中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确实属......


·信用卡诈骗坐牢的人触犯了何种法律规范?
      只有信用较好的人才可以办理信用卡,我们知道信用卡可以与之一部门的金额,但是在限定期限内需要偿还透支金额,对于逾期不支付的,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