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虽然农村和城市的整体收入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但是您也要知道,现在有些农村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甚至不亚于城市的一些高薪白领的收入水平。所以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问题是不能按照城市或者农村来进行区分的。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认为,好像农村孩子的抚养费就可以少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离婚之后抚养费该怎么给付?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也是按照我国婚姻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进行。现如今,我国农村有些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也是很高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给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就应该按照对方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没有固定收入的话,就结合本人的能力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在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我国在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我国在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被......


·非法集资关的监狱是什么样的?
      由于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而实施的经济诈骗行为,且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故而相关法律对非法集资的量刑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在确定某个人......


·父母没有立遗嘱遗产怎么分?
      父母没有立遗嘱遗产怎么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怎么算?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按揭贷款的区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贷款是买房贷款里的两种贷款形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比如:堕胎、自然流产等)6个月内,男方......


·一、仲裁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仲裁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意思?(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


·一、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时忘记写抚养费的话,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理。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1、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消......


·能不能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能不能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


·肇事车没牌照逃逸如何处罚
      一、肇事车没牌照逃逸如何处罚交通肇事,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没有车牌号,肇事后逃逸,交警部门除依法查处外,还应追究无证行驶驾驶人的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