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公民的人身在遭受他人的侵权后,造成损害的损失,侵权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当事人之间要是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一致的话,最好签订一份协议书。我们为您带来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甲方: 性别 族 岁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乙方: 性别 族 岁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事实概述: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同意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三、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四、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五、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六、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2008年8月 日 2008年8月 日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一份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人身损害从来都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虽然侵权人可能是无心之失,但是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被害人的死亡。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
      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一、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何时提出?涉外管辖权异议请求需要在辩状期间提出,具体的理由如下:《民事诉讼......


·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合同变更的三种情形是什么?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多少年?依据《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院会考虑对方有无过错,是否防卫......


·一、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


·贩毒的法律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的法律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一、贩毒的法律处罚是怎么规定的?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


·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让渡给我们的权利,这项权利可以被转让,也可以在使用期限内被继承。我们都是纳税人,因为我们从......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  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


·公司法人在股东不知情变更法人合法吗
      公司法人在股东不知情变更法人合法吗?公司法人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比较熟悉的,很多人对于公司的了解还是比较深刻也就对于法人了解比较多,公司法人可以......


·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使用面积从字面意思上即可理解为户主真正所使用的面积。专业的说法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由民事主体双方协商,《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一)行纪合同行纪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