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法股权退出的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权退出的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在设立之初,一般会有多位出资者出资经营,这些出资者根据出资所占比例在公司占有一定的股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是可以选择退出公司的,那公司法股权退出的方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二、公司股东退股怎么操作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者,在公司内享有分红权,如果股东选择将股份转让给他人或直接退股,应提前将债权债务作出处理。不过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成立之后,股东不能抽逃出资,因此,退股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交通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一、交通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交通7级伤残赔偿的金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


·法律规定多少个算醉酒驾驶?
      法律规定多少个算醉酒驾驶?一、法律规定多少个算醉酒驾驶?醉酒驾驶(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


·工程建筑的法律小知识有哪些?
      工程建筑的法律小知识有哪些?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


·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另一方就需要偿还吗
      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另一方就需要偿还吗一、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另一方就需要偿还吗?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的话另......


·诉讼时效中断邮寄索赔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邮寄索赔的适用情形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


·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私家车也是越来越多,同样造成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烈引发我们深刻的思考。造成此事故的......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的构成部分,作为出租车司机,应该安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的构成部分,作为出租车司机,应该安全驾驶,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可是有的司机却在喝酒后开车,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疗产品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要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或......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大时代在不断的变化,由此可知,企业的改制那也是会随着大时代不断地进行当中了。虽说国有企业在我国的地位还是比较重要......


·灵武市马家滩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灵武市马家滩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一、补偿金类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