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多数案件在判决的时候,我国公民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存在争议的话,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此外,我国法律当中还规定有一些特别的案件属于一审终审的范围,所谓的一审终审,就是法院作出判决以后,是不再接受上述的,在离婚诉讼当中也有类似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我国适用一审终审的有以下几类案件:1、最高院进行的一审案件;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3、适用法院调解的案件;4、法院作出不可上诉的裁定;5、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对确认婚姻效力的判决不能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并且法院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但是对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可以调解,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也可以上诉。
  二、离婚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实,一审终审离婚诉讼类案件仅仅是针对婚姻效力作出的规定,因为在我国婚姻法当中,明确规定了无效婚姻的范围,法院在对无效婚姻作出判决以后,是不再接受上诉的。其他普通的离婚诉讼案件是可以上诉的,这也就是说,在一审的时候,如果法院已经在证据、事实清楚的情况之下,判决双方的婚姻无效的话,一审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怀孕了贩毒会不会被抓?
      一、怀孕了贩毒会不会被抓?肯定会,怀孕和判刑没有必然的联系,仍然应当按照她的行为进行定罪。只是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可以监外执行。对于怀孕期......


·增加公司股东和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增加公司股东和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


·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一、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欠款人死亡后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吗
      欠款人死亡后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吗欠款人死亡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有遗产的需要进行清偿,超过遗产的部分不需要清偿。继承遗产应......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中华......


·注册商标差一个字算不算侵权?
      注册商标差一个字算不算侵权?不属于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


·什么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


·醉驾109毫升会怎么处罚?
      醉驾109毫升会怎么处罚?醉驾109毫升的处罚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


·构成强奸罪受到牵连的从犯判几年刑?
      强奸罪受到牵连的从犯判几年刑?强奸罪从犯一般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浙江网络诈骗量刑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浙江网络诈骗量刑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