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当今社会,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能够在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协商一致,然后心平气和的签订离婚协议离婚。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关于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的离婚表示;
  当事人选择离婚有比较复杂的原因,现实当中经常发生的有:婆媳不和、夫妻双方性格不合、金钱因素、子女教育理念、性生活因素、家庭暴力、分居导致感情不和等等。但在表述上,宜简单不宜复杂,一般笼统的表述为:“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性,
  2、离婚协议书中不要也不能附条件;
  现实中,很多离婚男女都会附加条件的离婚,比如有的人就会说双方在债务还清之日起方可离婚,银行按揭还清之日起离婚等,这些附加条件,离婚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双方仍没有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也直接摧毁了协议离婚的基础。
  3、子女抚养权的行使、探望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支付应明确具体,具有切实可操作性;
  在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条款上,须约定明确的支付方式、数额、期限、未支付的惩罚性条款、应支付到那个账户等问题,另外,对于未抚养子女一方,为保证探望权的行使,最好在支付方式上按月支付。
  二、如何签订离婚协议
  谈如何签订离婚协议书,不是要谈其形式,而是要谈实质内容。严格来说,离婚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而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双方的姓名、性别以及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信息;2、离婚原因;3、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4、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5、双方婚前婚后以及现金存款等财产的分割和处理;6、债权债务处理;7、可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8、其他如子女探视或经济帮助等的约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才行,而且为了避免后期纠纷,夫妻双方一定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问题。要是你还是不知道该如何签订离婚协议,可以来电告知网站的专业律师,让他们来帮助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男方不给小孩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男方不给小孩抚养费能起诉他吗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醉酒驾驶最低拘留几天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一......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可以用医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


·宅基地征收拆迁,妇女权益如何保障?
      一、宅基地征收拆迁,妇女权益如何保障?第一、女性未婚或者婚嫁后户口未迁出,女性在划分耕地、分配宅基地时,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应当受......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上市公司是规模较大且股份上市的公司,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经济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经济也在影响着一......


·司法拍卖流拍后怎么办
      司法拍卖流拍后怎么办司法拍卖流拍在拍卖中非常的常见。在司法拍卖的过程中,如果拍卖时间结束,仍没人竞拍,就算流拍了。那么,如果司法拍卖流拍后怎......


·疫情期间,“谣言”如何认定?
      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行为的认定,应主要考虑以下三方面:1、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社会秩序。散布谣言,是......


·债权债务转移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的区别有哪些一、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债务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债权转让债权......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