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那现实中,要是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当购房者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购买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如果出现了购买时房产销售者承诺的房产面积或约定面积与房产登记面积不一致,就是存在误差的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购房者都能退房的。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产合同的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是允许发生误差的。当然,开发商为了防止退房现象出现,购房合同中关于出现面积误差的退房条款都是有利于开发商的。因此在房产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二、不能退房怎么办 ?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不能退房或购房者不退房时,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其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也就是存在面积误差,这个时候对房价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否能要求退房,还需要看实际误差的比例是多少,根据规定如果此时误差面积超过了3%的,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换言之没有超过这个比例的话则就不可以退房,不过通常会根据实际的面积来重新确定房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现如今公路的修建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了,公路为老百姓的出行和国家的经济发展运输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公路在......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由于我国的土地制度分为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所以在土地征收方面,针对这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类型也做出了不一样......


·中国刑法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强奸罪量刑标准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


·私下探视小孩是不是违法?
      私下探视小孩是不是违法?离婚后,一方违反双方的约定或法院的判决,私自探望子女的,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确实是一种违法或违约行为,容易引起双方......


·遇上网络诈骗如何处理
      遇上网络诈骗如何处理随着社会发展,诈骗的手段也在变化,有的人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给很多人带来了损失。遇上网络诈骗如何处理是很多人迫切想了解的,......


·法律规定被辞退员工都有补偿金吗?
      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


·分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解散流程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


·被公司违法辞退补偿五险一金怎么算
      被公司违法辞退补偿五险一金怎么算?只要单位为员工正常缴纳五险,辞退员工时并不需要专门为社保而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


·职务犯罪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职务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的时候,要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的话,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证据对于案件的侦办非常......


·没有家暴证据,能够起诉离婚吗
      没有家暴证据,能够起诉离婚吗遭遇家暴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它不仅会给女方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会使其的精神产生极大的痛苦。因此,一旦遭遇家暴,离婚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