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以上就是由律师我们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的认定比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免后期发生纠纷时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有不太了解的地方可以去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么将带你走出困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无限防卫属于非正当防卫还是正当防卫?
      在犯罪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可以正当防卫,由于正当防卫造成犯罪人员的人身损伤等后果,受害人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中还有非正当防卫的......


·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实行回避的有哪些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实行回避的有哪些人我国刑事诉讼中不实行回避的有哪些人1、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


·职务发明专利由个人申请赔偿是否可以?
      职务发明专利由个人申请赔偿是否可以?职务发明专利由个人申请赔偿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的,职务发明补偿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在......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指导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③申请......


·单独立户需要哪些条件?
      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会有一个户口。但随着子女的长大,成立自己的家庭或买房都会面临子女的单独立户。但并不是所有的单独立户的要求都会被批准,那单独......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什么特征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特点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


·农民的土地确权,确权了有何好处?
      农民的土地确权,确权了有何好处?农村土地确权已经快接近尾声,但是许多人还高不明白为什么要确权,农民土地确权了有何好处?在当前的农村土地改革......


·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
      一、未成年人盗窃罪怎么处罚未成年人犯盗窃罪的处罚需要根据下列两种情形来判定:1、行为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应当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


·加班费应该怎么算?如何计算加班费?
      实践中,并不是劳动者一有加班,那么单位就需要支付加班费,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费。那此......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很多时候,国有企业改制的时候,是涉及到土地部分的改制的。土地隶属国家的资产,肯定在企业改制的时候,不能造成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