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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关于喝酒驾车出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醉驾就是特别严重

近些年关于喝酒驾车出现各种相关法律法规,首先醉驾就是特别严重的一种,醉驾其实是指个人喝酒,喝到失去个人意识,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个人意识,在这样的情况去开车的,叫做醉驾。关于醉驾有没有限制出境的情况,我国法律也做了相关规定:醉驾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被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后,办理不了出国签证。刑满释放后才可以办理出国签证,同时如果市民处于社区矫正期间,虽然人身自由度相对较大,但也不可以办理出境签证,必须在矫正期过后,方可办理签证。醉驾会影响你出国签证的办理,朋友们要注意喝酒不开车。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我国在交通法上面是非常严格的。建议喝酒的朋友们,避免出现喝酒驾车的行为,现阶段我国针对醉驾行为是将严惩的。醉驾有没有限制出境也是不可以的,如果当前出现此情况,想要出国的朋友建议咨询相关律师,来获得更多的法律等方面的了解来获取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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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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