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再次提起诉讼是否会被受理?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再次提起诉讼是否会被受理?为了更好的保护人们的权益,国家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行政规范,在具体的事件中该运用何种规范,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形来判断。对于提起行政诉讼,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再次提起诉讼是否会被受理?
  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提起诉讼再次提t是否会被受理?
  对于不服行政诉讼的结果的,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再次提出行政诉讼。
  二、如何理解对于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由选择制度,即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选择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申请诉讼。如:矿山安全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管理相对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但如果选择了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申请行政诉讼。2、议前置制度,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不允许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里行政复议程序是提起该行政诉讼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复议前置的情况下,行政管理相对人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申请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是行政复议机关明确告知不予受理;二是复议机关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三是已超过了法定的行政复议期限。
  三、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1、申请一般是书面提出。为了方便申请人,可以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2、申请人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3、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行政许可规定,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答复申请人的疑问。4、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受理程序:受理是指行政机关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即申请事项是否属本行政机关管辖范围;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是否按规定提交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根据不同情况,按行政许可法第32条分别作出处理。若行政机关的行为确实违法了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受理案件的机构没有按照既定的程序审理案件,且再提起诉讼时提供的证据充分,则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是会被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购房契税在哪交2023?
      购房契税在哪交1、根据国家规定是契税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通常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完成契税的缴纳工作。如果购买的是新房,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判决刑事拘留未批捕前能否取保候审?
      一、判决刑事拘留未批捕前能否取保候审?判决刑事拘留未批捕前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有什么处罚?
      一、醉驾的车辆上路会有什么处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


·什么情况需要司法鉴定?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般会有司法鉴定这一步骤,司法鉴定是证据掌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司法鉴定的种类很多,包括刑事技术的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


·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一、知识产权上诉需要什么材料?1、著作权纠纷案件(1)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作品的原稿、原件,创作作品的证明材......


·公司法中的股东权利包括哪些?
      公司法股东权利包括哪些?1、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


·男人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双方离婚,其中比较常见的过错情况就是一方有过错行为,但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导致......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了什么内容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了什么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


·没有确定嫌疑人过了追诉期限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没有确定嫌疑人过了追诉期限还需要承担责任吗?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
      离婚共同债务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


·私募基金怎么运作?如何运作?
      私募基金怎么运作?如何运作?一、私募基金怎么运作私募基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非共同基金的投资机构都可称为私募基金。现在市场上阳光化私募都是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