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

现在醉驾驾驶机动车的,会处罚款和吊销驾驶证,那么机动车范围内到底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很多人对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其实摩托车不能简单的归在机动车里面,要把它单独列出来,那么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的醉驾骑摩托车什么后果的相关答案,其实您可以从上面看出,现在对醉驾骑摩托车的罚款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醉驾不管对自己还是对别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在此还是要提醒您,不管怎样,都不能醉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产移交证明的格式是什么?
      一、遗产移交证明的格式是什么?遗产移交证明书证明我村村民某某某(继承人爷爷)(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遗产有某银行存折一个,账号为…......


·贪污罪受贿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受贿罪同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罪名,并且也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因此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都不太能区分清楚这二者,那究......


·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可以走人吗
      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可以走人吗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一)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会过期的,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水电工程是一个建筑物的重要配套工程,建筑物主体完工后,承包方会将工程交给专业的施工方,这时双方会签署一份水电安......


·合同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样怎么办
      合同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样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


·法律规定批捕后多久会补充侦查?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多久会补充侦查?只要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没有的找齐证据就可以随时退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行吗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行吗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