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深圳作为我国发展中的世界之窗,其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各种政策与规定都更新得十分快。其中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与深圳居民更是密切相关,基本是每年都会出台新的规定或是在原有政策上进行变动,它影响着一些家庭在生二胎或是收养孩童等方面的重要决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深圳社会抚养费最新标准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
  
  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多少根据当事人非法收养和违法生育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最高可以达到八倍征收。所以居民在面临着生育和收养等问题时,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的规定规章,如果所作行为是违法的,会面临高额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一、劳动仲裁开庭当天需要多长时间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纠纷可以经过诉讼吗?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纠纷可以经过诉讼吗?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


·成立维修服务中心协议书
      甲方:某某工业进出口公司  乙方: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判断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


·民事诉讼二审全面审查原则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全面审查原则内容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二审全面审查原则内容有哪些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


·公司法人转让股权需要交哪些税
      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怎么进行分配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说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标准和依据,相信您都会有很多话想说吧......


·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式有几种
      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式有几种1、当事人在接到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


·2023中秋遇上国庆该如何发工资
      2020中秋遇上国庆加班应该是4天班,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