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

我们在面临用人单位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提前得知,因为这是劳动法当中的硬性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这个规定来办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就算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我们我们也不用紧张,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这个问题,现在我们来给您具体解释一下。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综上所述,以上是我们针对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其实如果不是提前一个月通知而是在一个月以内通知都算是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的规定,只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没有太锱铢必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法抗辩权种类的区别有哪些
      民法抗辩权种类的区别有哪些?抗辩权在生活中不是经常使用到的,只有在法庭之上陈词说理的时候可以用到,是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他刚好和行使......


·醉驾和对方有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驾和对方有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醉驾跟对方有协议,对方不追究其责任的话,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因为醉酒驾驶......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母婴的健康,也就是保障出生人口素质,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所以规......


·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时什么?
      在我国古代的发展史之中,并没有决水罪这一罪名,也没有关于保护水资源的法律规定。近代以来,我国兴修水利,出现了多种故意决水的情形,为了打击此种......


·个人银行存款怎样继承
      很多老人辛苦了大半辈子的积蓄都是存在银行里的,在老人身故后,其继承人应按照一定的方式来继承老人的银行存款。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们对于老......


·郑州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郑州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1、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退房: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


·处罚哄抬物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处罚哄抬物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哄抬物价行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融资租赁公司是一种融资企业,在我国,融资是一种社会行为,作为能够弥补一些资金短板的有效手段,融资租赁公司的行为......


·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
      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一、确定商标无效是否有追溯力?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


·司法鉴定亲子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
      亲子鉴定,这个词语经常在电视的狗血剧情中有听说过,那么关于司法鉴定亲子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亲子鉴定就是鉴定是否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所以要携带相关......


·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