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救济3000需要申请吗?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有侵害必有救济”,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错误执行受益人的合法权利该如何保护?可以引进国家赔偿案件第三人制度来保护其合法权利。具体而言,在国家赔偿程序中,可以赋予错误执行受益人类似于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比照民法规定,我们可以将国家赔偿案件中的第三人界定为“同致害的司法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国家赔偿案件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因法院违法执行而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中,法院违法执行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法院错误执行了案外人财产、法院超标的执行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和法院既超标的执行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同时又执行了案外人的财产。现就国家赔偿案件第三人制度在这三种情形下的适用分述如下:
1、法院错误执行了案外人财产,该案外人申请国家赔偿。
在该情形下,有两方第三人,错误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即违法执行的受益人)和真正应当承担责任的被执行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该两方第三人的利益存在重合。若法院执行行为被确认违法,那么执行行为的受益人则要返还既得利益,相应的,真正应当承担责任的被执行人则要承担继续被执行的义务;反之,若法院的执行行为未被确认违法,则该两方第三人均不承担责任。
2、法院超标的执行被执行人财产引发的国家赔偿。
被执行人为赔偿请求人,与上述第一部分不同的是,在该类案件中,仅存在一方第三人,即该执行行为的申请执行人。
3、法院既执行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同时又执行了案外人的财产引发国家赔偿的情形。
对于该种情形,分两类来讨论:第一,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超标的但同时执行了案外人财产。若该案外人申请国家赔偿,则列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本案的第三人。第二,法院超标的执行了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也执行了案外人财产。此类执行行为,既侵犯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侵犯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该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应就各自遭受的违法执行行为分别提起国家赔偿即可。
国家赔偿案件第三人参与到国家赔偿案件中有两种方式:
一是由利害关系人自己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参与到国家赔偿程序中来;二是由法院依职权追加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国家赔偿程序。如若经法院通知,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不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法院就可以视为其对自身权利的放弃。
参照民法上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规定,国家赔偿案件第三人没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国家赔偿案件第三人可以与赔偿请求人进行协商、调解,也可以参加法院组织的听证、质证,还可以发表辩论答辩意见等等。如果人民法院最终裁决该第三人承担责任,那么应当赋予国家赔偿案件第三人“上诉”的权利,允许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综上,在因法院错误执行引发的国家赔偿案件中设立第三人制度,可以有效帮助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充分保障各赔偿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有利于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保障裁决的顺利执行。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国家赔偿救济3000需要申请吗的相关问题,不管是国家赔偿也好,行政赔偿也好都是需要权利人去申请的,当然除了国家明确知情的除外,因为你不申请的话,国家可能有时候根本不知道侵犯到你的权利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一)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一、流动性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债券、银行债务、商......
·工商变更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工商变更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一、工商变更办理流程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
·离婚后拖欠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拖欠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办?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借钱不还作为债主是可以起诉的,不过借条作为债权债务的证据之一,如果没有借条,那么胜诉的概率可能不大,不过可以收......
·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一、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怎么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强奸罪既遂怎么判刑处罚
强奸罪既遂怎么判刑处罚强奸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
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要使购销合同盖章后生效需要什么章要使购销合同生效可以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但是从风险控制上来说,一......
·醉驾200以上无事故怎么处罚
醉驾200以上无事故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工期延误违约金如何赔偿计算
一、工期延误违约金如何赔偿计算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
·公司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司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是的。(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