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申请有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申请有什么条件?马上就临近上庭开始诉讼的日子了,但是当事人却没有准备好或者有什么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法庭,于是法律就规定了在民事诉讼中如遇到法定情形不能准时开庭,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审理。那么,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申请有什么条件呢?
  一、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申请条件
  民事案件中可延期开庭审理的: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审理的: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除此之外,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因为公诉人的建议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是: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延期审理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审理。当事人提出延期审理请求,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必须是关键人物没到庭、当事人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非人为原因不能按时到的,又或者是会对案件正常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延期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残疾人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是:
      残疾人驾驶证的申领条件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


·没收保证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没收保证金有哪些法律规定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


·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开工前具备的条件:(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一、店面承租未到期房东违约承租人有哪些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3、还可......


·骗取出境证件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骗取出境证件罪既遂有哪些惩罚?骗取出境证件罪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多长时间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多长时间?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


·民事诉讼请求类别是什么,诉讼程序步骤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请求类别是什么,诉讼程序步骤是怎样的生活中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且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的话,我们就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只有最终完成了过户手续,才标志着二手房交易结束。对于买方而言,完成了房子过户就拿到了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也就发......


·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
      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炒股是如今一种以小钱赚大钱的潮流赚钱办法,但是需要独到的眼光和精细的分析,才能买到一只潜力股。购买前做好精细的分析,购......


·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进了检察院没有无罪释放的情况吗?
      进了检察院没有无罪释放的情况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嫌疑人有无罪证据,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无罪证据或者申诉。实际上,检察院批准逮捕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