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有的人认为买房子的时候只要与卖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购房合同,支

有的人认为买房子的时候只要与卖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房款之后,那么自己就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其实此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在支付了首付之后还需要交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买房子首付后要交什么费用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介绍。第一、面积补差现在的商品房以预收居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规划面积计价。但在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会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了,需要按照房价来补偿相应的房款,一般在3%以内的需要补交房款,超出3%的部分不需要。如果实测面积比合同面积小,开发商也得退回部分房款的,如果面积缩水超过3%,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第二、物业费物业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开发商交房时都会找一个物业公司合作,负责业主收房的各种手续,这个物业公司可以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也可以是第三方物业公司。一般开发商在收房告知书中都会要求业主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大部分业主收房时都必须缴纳,这个费用各地不等,具体以物业服务标准来确定,北京地区100平米的住宅的新房,通常物业费在3000元左右。第三、供暖费用如果是在北方,如果是元旦收房,可能还需要缴纳一部分的供暖费用,各开发商标准不同,笔者所在的小区正好是在元旦交房,虽然是毛坯房,但是也被要求缴纳60%的供暖费。至于供暖费的标准,一般小区自供暖比市政供暖要贵。第四、契税契税是收房时必须要缴纳的。新的政策是,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房契税标准是总房款的1%,超过90平米的则为1.5%。您可以按照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计算契税额。第五、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也是一笔支出,一般在申请装修时收取,如果收房后不着急装修入住,这笔费用可以暂缓缴纳。第六、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也是国家强制征收的。征收的标准有两种,有的按建筑面积计算,也有的按总房款的百分比计算,比例在总房款的2%-3%左右。第七、其他费用期房小额费用,还有建筑垃圾清运费、各种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开通费等,各地方各楼盘都不尽相同。具体以开发商发放的收房告知书为准。总之,买房时不要以为首付有了就能买房了,经过计算,首付之外的各种费用通常能占到总房款的10%左右,这可是一笔相当多的费用。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清楚买房子首付后要交什么费用了吧。之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会涉及到公证费,而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还会涉及到一些税费,另外也会要求支付物业费。当然,在不同的地方,情况不一样会导致这些收费不太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出院后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出院后流程是怎样的?车祸出院后理赔流程是什么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


·公司分立债务怎样分担,规定是什么?
      公司分立债务怎样分担,规定是什么?关于公司分立债务怎样分担的规定是: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


·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


·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有哪些
      通常说寻衅滋事罪的标准其实主要是指两方面,包括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现实中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一)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经常出现的。此时若不能尽快的进行处理,势必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也是......


·2023年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
      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


·商丘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有何标准?
      河南省商丘依法对农民的集体所有建设土地进行征收,用于公共利益的建设。农民土地被征收后会获得征地补偿。那么,在商丘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中,是怎样给......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