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

当公民受到国家权力的侵害时,严重时例如无罪判刑,对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伤害,这时候,被侵害人可以向侵权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国家应该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但有时候,受害人的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接下来,我们就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怎么办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二、什么情况下申请国家赔偿会被受理
  
  若出现以下情况,国家机关需要行使国家赔偿:
  
  1. 造成公民死亡;
  
  2. 造成公民受伤;
  
  3. 造成公民财产损失;
  
  4. 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5. 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6. 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7. 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8. 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三、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赔偿请求人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申请书应当写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入笔录,并填写《口头申请赔偿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赔偿请求人签名、盖章。
  
  四、不服国家赔偿案件决定申诉有期限多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综上所述,关于申请国家赔偿不被受理的情况主要在于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的内容不符合国家赔偿要求的条件,申请国家赔偿要求事实明确,证据和理由确实充分,当申请书不被受理之后,当事人应该寻找退回理由,仔细查找原因,补充证据和材料,在规定期限之内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


·上海离休干部丧葬费是怎么规定的,怎么办理?
      离休干部丧葬费是离休干部享受的一项福利政策,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备受您关注的一项福利政策。不过具体来说,在不同的区域,可能离休干部丧葬费的标准......


·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个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个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范本应该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直以来,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是非常大的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那些违法经营或者是存在着一些非法行为的公司企业所进行的,当然行政处罚也存在着不予行政处......


·盗窃罚金刑法规定为多少
      在平时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违法交通规则而面临罚金并扣分,其实公民在比较严重的触犯法律法规时,除了承担相应的刑事拘留也会面临一定数额的罚金,那......


·一、重婚罪法律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重婚罪法律判刑标准是什么?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 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
      债权债务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是很多的,包括欠钱不还、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等等。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也作......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1、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保险费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


·法人上黑名单股东有影响吗
      有的。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法人、股东能注册新公司,税务也不能登记。2、......


·有婚外情离婚后净身出户?
      有婚外情离婚后净身出户?1、一方只要出轨,就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事实上,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


·离婚财产的分割在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项中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
      离婚财产的分割在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项中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具体规定,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双方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