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人有潮起潮落,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这个集体来说也是这样的,如果稍

人有潮起潮落,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这个集体来说也是这样的,如果稍有不慎就会破败,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进行公司的注销,召开董事会议,这个时候我就召开股东会议的时候就要注意哪些东西在公司注销董事会决议范本上需要注明的,所以我们就来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事宜。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__________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雷华三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2___年___月___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解散事宜,截止2___年___月___日,与公司解散事宜相关的清算工作、债务债权登报公告、税务注销及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
  
  1、公司注销程序:成立清算组;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 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1、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2、工商局领取注销登记有关文件并;办理注销公告(三次);
  
  3、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4、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先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程序:股权是股东所有,所以转让款当然是直接打到股东帐户,和你卖东西付钱肯定是付给你一样的道理.对外投资形成股权,如为公司以法人股东形式投资形成,应于公司注销前办理股权变更〈转让〉。
  
  5、可有两种:对外转让,如此可能价格不理想; 对内转让,即将股权转让〈变更〉至现公司自然人股东名下,将合资公司中原法人股东变更为自然人股东,如此仅为身份性质改变,股权不变,不至于急于转让而价格吃亏,除非原公司存心放弃,或股东间难以协调。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被注销的区别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公司被注销是相互联系但又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联系在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此时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灭,不再从事任何活动。
  
  二者的区别在于:
  
  ①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营上体资格被强行剥夺,不能进行经营活动,但是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仅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而公司被注销后,法人主体资格已不存在,已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就如同人死了一样,已经没有任何行为能力。
  
  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公司名义起诉、应诉;公司被注销后,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院能够将诉状送达给公司,但是如果有人起诉已经注销的公司.法院会以被告小存在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
  
  ③从实体上说,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前,仍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被注销后,除负有清算义务的董事或者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再向已经注销的公司主张权利.也不能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2、哪几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存在下列几种情形时,可以办理注销登记:
  
  (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经过清算后;
  
  (2)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不想继续经营,完成清算程序后;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完成清算程序后;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在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股东拟彻底结束公司时,在完成公司的清算程序后,即可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3、公司办理注销应提交哪些文件?
  
  一般来说,公司注销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作出的公司解散决议或者公司解散决定。如果公司是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登记机关撤销的,还应提交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经过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大会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确认。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在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因公司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须提交以上所述的第(4)、(5)、(6)项材料,但应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
  
  (4)以上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加盖公章。
  
  看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的人还看了:
  
  1.公司注销决议
  
  2.注销公司登报范文4篇
  
  3.公司注销流程
  
  4.分公司决定注销
  
  5.公司增资股东会决议范本模板
  
  6.注册公司注销申请
  
  7.公司注销的条件与流程
  
  8.有限公司注销流程
  
  9.私营企业注销程序
  
  10.单位注销的流程
  
  在公司经营有亏损时以及经营不善时股东就会选择进行注销公司着一个手段,但是要经过股东们的同意要进行书面上的决议就会制定一个董事会的决议书将一系列需要注意的问题自注明在上面,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公司注销董事会决议范本。而且在上述我们也分析了在哪些情况下我们可以注销登记以及在注销登记时应该提交的文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案件的多发
      离婚案件的多发,一方面是因为社会潜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夫妻双方自身的原因,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问题占据了主要缘由,因此离婚案......


·一、老人的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老人的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是什么?老人的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是按照继承法来进行一定的继承,当然如果老人留有遗嘱的话,那么就按照遗嘱作为规定的人......


·公安主动立案侦查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公安主动立案侦查自诉案件有哪些?公安主动立案侦查自诉案件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造成社会问题的案件等。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


·个人欠债能成为公司股东吗
      个人欠债能成为公司股东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


·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哪些?解除辩护关系声明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解除辩护关系的原因、达成的一致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


·退休后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退休后返聘是指员工在单位工作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在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又重新回到原单位工作的情况。我们知道,劳动者为单位工作,双方就具有劳动关系......


·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是怎样的?
      无主物的范围界定是怎样的?我们常常能在新闻中看到农民种地时挖出价值连城的埋藏物等,新闻中的埋藏物就属于无主物的一类,无主物不是诉讼争夺物,他......


·用别人商标做门面广告属侵权吗
      用别人商标做门面广告是否属于侵权,需要看对方的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以及是否会对大众造成误会。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在同一种商品......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赔几倍?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赔几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依法索要拖欠工资和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
      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一、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能不能出省?根据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不能出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暂予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