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

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投标人在进行竞争时为自己提供的保证金,起到一个担保的作用。投标保证金约束了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行为中不能反悔,积极履行合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招标人诈骗投标保证金的情况,那么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诈骗投标保证金是怎么判刑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吗
  
  诈骗投标保证金多是以签订合同为幌子,拿到投标保证金以后捐款逃离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以得出,诈骗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因此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二、诈骗投标保证金是怎么判刑的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以上一种行为就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3、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合同诈骗罪。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4、单位犯罪责任人员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 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 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诈骗投标保证的法律知识,首先诈骗投标保证金是犯罪,其次根据诈骗的数额以及实施诈骗的主体等情况实际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刑事处罚。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在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辞职?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辞职?我们知道,公司法人是公司一个重要的职位,代表着公司的民事权利主体地位。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公司法人辞职途径的内容......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对人身的鉴定是为了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而对车辆的鉴定,则往往是为了对车辆定损,这二者都是为了日后的赔偿做准备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


·周末加班超过8小时怎么算加班费?
      周末加班超过8小时怎么算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忻州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注册资本需要验资吗?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的注册资本制度都是公司设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于公司来说,要想成立的话,他有一个前置性的环节,必须进行注册资本认缴,当......


·一、签署劳动合同对谁有利?
      一、签署劳动合同对谁有利?1、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


·跟黑名单结婚会怎么样
      失信黑名单不影响结婚登记,但是限制高消费,而且个人婚前债务需要由婚后共同财产的个人部分进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该怎么办
      熟悉的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款时,一般都只是打个借条,并且借条的内容写的也比较随意,一般不会涉及到借款利息的约定问题。那么当纠纷发生时,作为出借......


·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特点包括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包括哪些?1、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


·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如何委托律师
      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如何委托律师一、打官司律师费用谁付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