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纳税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维护社会基础设施,故而任何单位、个人以及法人单位都是纳税主体,主要在进行了经济活动之后,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纳税的,一般的纳税主体都需要缴纳全部的税额,但是根据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部分车船可以享受半税优惠。
  
  车船税减半相关政策的规定:
  
  一、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 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二、 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含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下同),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附件3标准;
  
  3、使用除铅酸电池以外的动力电池;
  
  4、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船舶的标准另行制定。
  
  三、目录的公告
  
  符合上述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以及使用新能源汽车,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只有获得许可,并且排污量较小的车船,在纳税时才会允许只缴纳半税。对于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自己满足缴纳半税的条件的行为,经税收机关核实,会实施相关措施,追缴税收,并且会根据其情节轻重,判处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保监会商业车险新规定有哪些
      保监会商业车险新规定有哪些?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


·一、离婚财产分割转移财产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转移财产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不可以由保险赔偿,折价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


·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
      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一、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年度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现今劳动者工伤根据受伤程度分不同的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相对应的赔偿标准。劳动者受伤后被评定是工伤后,由相应的组织会对伤残程度作出等......


·不能认定为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的有哪些
      自首属于法定的处罚情节之一,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这样的情节,那实际上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对于杀人案中的嫌疑人来讲,在一些......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一、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


·自治的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
      自治的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自治的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和目前物业费的群里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或者是对他们来采取一定的制裁的措施,比如......


·短期暑假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短期暑假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一、暑假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暑假打工的学生......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是怎样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


·受贿罪金额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贪污受贿等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其中,受贿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取他人的贿赂,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受贿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