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沪市新股申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沪市新股申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股申购在股票市场是一个热点问题,为了维护社会经济市场的稳定,各企业不得随意发行新股,为了确保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各投资者也不会随意申购新股。为了确保投资者具备理财能力,各企业都遵守着若投资者不满足沪市新股申购条件不得向其出售股票的规则。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沪市新股申购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今年更改了新股申购规则,新规下打新股不需要冻结资产,也就是说只要是你的账户有足额市值就可以申购,有没有闲置资金都可以。
  
  新股申购要求是账户资产T-2日前20个工作日日均市值满1万元,且沪、深两市分开计算。
  
  两万元,假设你只投上海股市,则先全部买入股票2万元,等十个交易日,这样的话你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能满1万。那么下一个交易的股市新股你就有资格申购,但是深市新股没有资格,同理深市也一样。
  
  二、新股申购新规
  
  1、根据市值配售,单个市场市值只能用于本市场新股申购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2、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市值合并算入投资者持有市值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申购款应在申购委托前存入资金账户
  
  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4、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对每只新股发行,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的注意事项
  
  1、申购前准备
  
  1、通过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申购上交所股票需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做好指定交易,申购深交所股票需要有深交所账户。
  
  2、申购新股对应的市值和足额资金。与以往申购新股不同,新规定按市值申购需要在T-2(T为申购日)的交易日清算时有相应市场的非限售流通股的市值;沪市一万元市值对应一个申购号,一个申购号可申购1000股;深交所5000元市值对应一个申购号,一个申购号可申购500股。
  
  2、申购流程
  
  T日,准备好足额资金,通过证券账户进行新股申购,买入委托(和买股票的菜单一样),数量沪市股票需要是1000股的整数倍,深市股票需要是500股的整数倍,超过可申购额度都是废单。
  
  如果多次委托仅第一笔委托是有效的。沪市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
  
  T 1日: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T 2日: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T 3日(一般T 2日清算后就可以)可查询到是否中签,如未中签会返款到账户。中签客户在新股上市日可以将中签股票进行交易。
  
  由于经济环境发生了变换,沪市新股申购条件在今年被修改,根据申购条件,只要投资者不满足日均市场价值超过1万元的规定,就不能购买新股。且新股只在沪、深两市可以申购,购买新股的人也必须在沪、深两市已经开户。若不满足条件,但已经申购新股,也不会被要求退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文书,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规范,对于双方发生纠纷时有着关键的作用。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刑法》规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


·怎么确定商标是不是侵权
      怎么确定商标是不是侵权?有以下行为的属于商标侵权:(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


·盗窃罪单处罚金的情形都有哪些
      在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里面,《刑法》中规定了这样一个量刑档次,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也就是说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盗窃罪可以......


·卖假冒伪劣产品被告侵权怎么办
      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


·现在的网络技术比较发达,供人们即时交流的软件种类也比较多,为
      现在的网络技术比较发达,供人们即时交流的软件种类也比较多,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很多诈骗案件在通过网络聊天软件......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可以设立......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事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


·一、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什么?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


·买房首付借钱不归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买房首付借钱不归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有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残,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有赔偿的问题,但是具体要赔偿多少钱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伤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