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遗失物即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拾到遗失物的经验,根据我国法律以及社会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拾得他们的遗失物应返还给他人或上交到失物招领部门,那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如果不是因拾到者的过错导致丢失的,拾到者没有赔偿义务。但如果拾到者故意丢弃,或对拾得物没有尽到适当的看管义务,那他就要赔偿。如果拾到者没有过错,那他可以要求失主补偿他保管拾得物的必要费用或因寻找失主而支出的费用。二、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三、遗失物的特征1、遗失物是具体的物。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比如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而且遗失物不能是不能被人控制的物,比如阳光等等。2、遗失物的界定状态体现在占有。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那么这个时候手机被界定为遗失物是因为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也就是说甲丧失了对手机的实际控制。这一点是遗失物区别于埋藏物的最核心的特征。3、是否丧失意思占有不影响遗失物的认定。所谓意思占有,是指原所有人根据记忆的意思表示而持续的虚拟占有状态。是否丧失意思占有只区别于遗忘物和非遗忘物的遗失物,而不区别于遗失物和其他物的特征。因为遗忘物本来就属于遗失物的一种。比如甲遗忘了背包在公交车上,那由于遗忘,甲丧失了意思占有。但是如果甲无意间丢失了一个背包,那么此时甲在不断寻找背包的过程中仍然有着意思占有,但该背包依然被认定为遗失物。4、遗失物的重新占有须通过他人的民事行为。比如甲丢了一只手机,如果这只手机之后被甲所找到了,在丢手机至找到手机这一段持续期间内,手机处于遗失物的状态。而这个时候被甲找到了,不用说,甲重新取得了占有权;但是,除非甲能够通过自身的民事行为找回这只手机,如果这个时候手机被乙拾得了,那么不管乙今后做何种行为,收益也好,处分也好,这只手机对于甲来说,自始至终是处于遗失状态的遗失物。但如果当事人故意损坏他人遗失物品,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公民在拾到他人遗失物时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也有义务将其还给原主人,如果在保管遗失物的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必要性支出,则遗失物拾到者有权利要求其主人支付这部分的支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政策?
      伤残军人抚恤金新政策?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


·拾获他人遗失物不归还违法吗?
      拾获他人遗失物不归还违法吗?《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一、山西省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写?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二手房买卖可以直接交易吗?
      二手房买卖可以直接交易吗二手房的买卖并不一定必须通过中介机构,买卖双方完全可以直接交易。从买方来说要注意房屋的权属情况以及核实出卖方的身份以......


·专业工程发包范围有哪些
      专业工程发包范围有哪些?对于专业工程项目有承包方就会有发包方,双方各自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工程的承包方一般都是工程的施工方,有关工程的......


·违法解除代通知金规定
      违法解除代通知金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


·刑事诉讼中谁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诉讼中谁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


·离婚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抚养费如何支付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只有其中的一方能够获得孩子抚养权,但这并不代表另一方就可以因此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即使不能实际照顾孩子长大,但此时也是......


·退休前五年不能辞退自己的员工吗?
      退休前五年不能辞退自己的员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失效期是多久?交通事故人伤起诉起诉一年内有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还用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女方不要孩子还用付抚养费吗女方不要孩子肯定要付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